学生科科室人员量化管理办法
2018-05-08 15:28
  为全面客观,公正,准确地反映科室人员的业务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,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科室人员考核工作,经校务会研究决定,对科室人员实行量化积分形式进行量化管理。 
 
一、考核办法与内容:
1 、科室人员的岗位考核每学期期末考核一次,上 下学期考核结果相加作为年度考核结果,科室人员分两个岗。一个岗为科室办事员;另一个岗位宿舍管理员,均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。 
2 、科室办事员考核办法:
( 1 )根据岗位职责量化考核,期末没有尽到自已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的,每出现一次扣10分。
( 2 )以德能勤绩完成情况量化积分,为出现下列情况者,根据失误多少进行扣分,扣分办法为:
班级日常管理:
(1)、负责班级学生出勤考勤并有记录,没有记录的扣7分;
(2)、每天上、下午上课前应督促学生及时进班,对迟到、旷课学生应批评教育并及时登记,通报班主任,无登记、不通知班主任扣5分;
(3)、校园卫生每天督促打扫,保持校园及教室内卫生干净整洁,不干净扣10分;
(4)、不定时抽查班级纪律、卫生,并给予打分,要有记录,每周抽查不少于3次,无记录,少于3次扣4分,抽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;
(5)、做好班级量化考评工作,不及时者2分;
(6)、对违纪学生要进行帮教,对一般事件处理及违纪事件查处工作,查处事件不详,造成工作被动延误的,扣5分;
(7)、班主任津贴统计与发放:每月按班级实有人数进行统计,及时造表与发放,统计不详、有误者扣10分。
(8)、办公用品领取与发放:每学期初从总务处领取班级卫生打扫工具及办公用品,没及时领取发放的扣5分。
(9)、负责有关会议的准备与通知,并做好会议记录,没有做会议记录、未通知到的扣2分,未作会议记录的扣1分。
(10)、政治学习每缺一次者扣5分。
(11)、交办临时性工作,未完成的扣5分。
 
二、加分因素:
1、岗位职责履行的情况较好,酌情加分。
2、各项工作都完成的情况良好,加3-5分。
 
三、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:
为了进一步规范宿舍管理,提高宿舍管理水平,让学生有一个舒适、安全的住宿环境,特制定考核办法如下: 
(一)、考核办法:主要通过值班考勤、门卫把关、检查登记、宿舍区内纪律秩序管理、学生评议五个方面明确宿管员工作职责,评定宿管员的工作业绩 
1 、值班考勤20分 :
(1)、宿管员应按时值班,每发现一次离岗现象扣 5分;
(2)、按学校作息时间进行查房,值班时不认真,没有查房记录或记录不详,每发现一次扣 2 分;
(3)、对未归的学生要作好第二天的询查工作,查房记录没有及时落实,每发现一次扣 3分,并作好详细记录;
(4)、有问题的学生作好调查记录。并及时上报反馈给教练及班主任。查房后有问题的学生没有反馈教练员及班主任不及时上报的,扣3分(反馈情况有班主任及教练员签字为准); 
(5)、查房后在宿舍内巡查,做到衣冠整洁、文明用语、举止大方,保持值班室内卫生清洁,物品摆放整齐,值班室内卫生不清洁的,每发现一次扣 2 分;值班室内未叠好棉被或物品摆放不整齐的,每发现一次扣 1 分;
(6)、摆放好外来人员登记表等办公用品,办公桌上未摆放好外来人员登记表等办公用品的,每发现一次扣 1分;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7)、值班室内不逗留学生。值班室内有学生逗留的,每发现一次扣 1分,但学生有事例外。 
2 、门卫把关10分 :宿管员应认真做好门口人员进出把关工作。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,外来人员凭证并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,宿管员应及时做好外来人员的进出登记工作。男女生不得互串寝室,宿管员应及时制止男女生互串寝室,男女生互串寝室的,每发现一人次扣3分;不住宿的学生不能在寝室内更换衣服,每发现一次扣 2分。
3、检查、登记10分 :
(1)、宿管员每天上、下午督促学生寝室内卫生和内务整理,上课期间发现学生寝室未打扫且未作登记处的,每发现一个寝室扣 1 分;
(2)、每周不少于4次抽查学生的卫生,并给予打分每周抽查房间少于4次的,每少一次扣1分,以记录为准。
(3)、宿管员每天负责各楼层房间锁门、开门。上课期间发现学生寝室未锁门且未作登记的,每发现一个寝室扣 2 分;
(4)、正常上课期间学生睡懒觉等情况进行检查登记,上课期间学生睡懒觉且未及时登记的,每发现一人次扣 1分;
(5)、每天至少一次对学生寝室内的财产损坏、破坏情况,公共区内的水电等设施进行检查登记。及时上报公共财物、设施中出现的问题,公共财物、设施中出现的问题,学生寝室内的财产损坏、破坏且未作及时登记的,每发现一个场所扣 1 分。
4、宿舍纪律、秩序管理40分 :宿管员应教育、制止学生在宿舍文明住宿,
(1)、打架斗殴;宿舍内学生打架但未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的,每出现一次扣 10 分;
(2)、破坏公物;宿舍内学生破坏公物但未及时制止未上报的,每出现一次扣 10 分;
(3)、盗窃;宿舍内学生被盗窃的,每出现一次扣 2 分;
(4)、敲诈勒索、焚烧杂物;宿舍内学生出现敲诈勒索现象的,每出现一次扣 2 分;
(5)、抽烟;宿舍内学生抽烟但未及时发现、制止、登记的,每出现一人次扣 1 分;
(6)、酗酒、私藏凶器;宿舍内学生酗酒但未及时发现、制止、登记的,每出现一人次扣 1分;
(7)、制止学生乱丢乱扔、乱泼乱倒;宿舍内学生乱泼、乱倒但未及时制止、登记的,每出现一人次扣 1 分;
(8)、翻爬围墙;宿舍内学生翻爬围墙、阳台等但未及时发现、制止、登记处并未上报的,每出现一人次扣 5 分;            
(9)、熄灯后起哄,影响他人休息等不良行为;熄灯后宿舍学生吵闹、起哄而未及时到位制止的,每出现一次扣 2 分。
(10)未按时开、关大门,关电、送电的,每发现一次扣 5 分;
(11)、校领导或其它部门反映宿舍内卫生、纪律、秩序等不良现象严重的,每出现一次扣 5 分。
(12)、宿舍内学生赌博但未及时发现,每出现一次扣 2 分;认真做好晚归学生的登记工作。
5、学生评议20分:每学期末,学生科组织宿舍内的部分学生(以寝室长为主)对宿管员管理情况进行打分,最后对学生打出的分数求平均,作为宿管员该项考核得分。
(二)、加分因素:
(1)、发现学生破坏公物及时制止并登记上报的,每次加 3 分;
(2)、学生财物被盗及时查出结果的,每次加 3 分;
(3)、当场发现敲诈勒索现象及时制止并上报,每次加 5 分;
(4)、发现学生赌博及时制止处理并上报的,每次加 2 分,
(5)、及时制止学生酗酒并登记、上报的,每次加 2 分;
(6)、学生乱泼乱倒、乱涂乱画、点蜡烛、烧杂物、熄灯后起哄、损坏 公物、抽烟(主要人员)等宿管员能及时制止并登记、上报的,每人次加 1 分。(7)、学生翻爬围墙宿管员能及时制止并登记、上报的,每人次加 2 分。 
(三)、其它减分因素:
完不成科长临时交办的工作,一次扣5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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